刘伟冬,1960年12月生于江苏南通;南京艺术学院原院长、党委副书记,艺术史教授,博士生导师,《美术与设计》主编,校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和学位委员会副主任。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(一级学科)学科带头人。

  主要研究方向:欧洲美术史、中外美术比较研究、艺术史方法论

  主要社会兼职: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学理论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国务院学位办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,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;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,江苏省美协理论委员会主任;江苏省评论家协会副主席;江苏省大学生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;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会教学分会副会长。
  个人荣誉:1998年获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;2002年被评为江苏省“青蓝工程”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;2008年被遴选为江苏省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二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;2013年被授予“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”称号。

  担任主要课程: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欧洲美术史、中外美术比较研究、艺术史及艺术方法论等课程的教学。

  主要科研成果:先后在全国艺术类核心期刊及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,其中,《艺术作品中的国家形象》作为重要理论成果在《人民日报》全文发表;出版有《图像的意义》、《康定斯基》、《红色画廊》(三册)、《东西艺谭》、《画语之间》、《外国美术史》和《群星灿烂——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》、《前言后语》等著作十余部,其中,《图像的意义》获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,《群星灿烂——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》获江苏省高校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;2012年《图像学与中国美术史研究》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。